联系人:周经理
工程电话:13911587607
公司总部: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北河村西农场路1号
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永发嘎查喷灌项目区)
一、工程设计
1.1 编制依据
(1)相关文件
①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发【2010】46号);
②财政部2005年印发的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》;
③《内蒙古自治区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〉实施细则》(内农综办【2009】88号);
④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暂行规定》;
⑤《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》(SL619-2013);
⑥《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》(国家计委、建设部);
⑦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法条例和当地现行价格标准、相关政策。
(2)有关技术规范
①《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》(GB50288-99)
②《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范》(GB/T50363-2006)
③《喷灌工程技术规范》GB/T50085-2007
④《节水灌溉工程实用手册》(水利部灌排中心)
⑤《机井技术规范》(GB/T50625-2010)
⑥《供水管井设计规范》(GB50296-1999)
⑦《井用潜水泵》(GB/T 2816-2014)
⑧《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》(SL72-2013)
⑨《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》(DB15/T385-2009)
⑩《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》(SL360-2006)
⑩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》(GBT30600-2014)
⑩《喷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》(SL569-2013)
⑩《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规程技术规范》(GBT20203-2006)
1.2 选项原则
(1)坚持统筹规划、突出重点的原则。坚持规划先行,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确定发展的重点区域、重点项目,明确资金的重点投向,突出加大对粮食核心产区产粮大县的扶持力度,积极稳妥地推进示范工程建设。
(2)坚持科学布局、典型示范的原则。根据平原、丘陵等区域特点,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开发模式,推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协调发展。优先改造水土资源条件好、开发潜力大、配套能力强、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,打造一批精品工程,实现典型引路,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。
(3)坚持集中连片、规模开发的原则。坚持按灌区、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,采取“集中力量,重点投入,连片开发”的治理方式,加大规模开发力度,确保治理区域相对集中,力争治理一片,成效一片,致富一方。
(4)坚持综合投入、合力开发的原则。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作用,统筹相关支农涉农资金,积极引导信贷资金、民间资本等各种社会资金投入,形成强大的资金合力。
(5)坚持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的原则。充分发挥政府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,带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,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“建设主体、受益主体、管护主体”。
(6)坚持统筹协调、务求实效的原则。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,必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,集聚多方力量,形成建设合力。合理确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,讲求实效,量力而行,力戒形式主义,严禁形象工程。
1.3项目规划布局
按照项目区土地综合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,根据相应的水利措施、农业措施、田间道路工程、林业措施、科技推广措施等进行总体规划布局。
项目区以水利节水灌溉措施为主,结合农业、道路、林业、科技推广等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综合治理,实现水、电、田、林、路相配套,按“田成块、林成网、路相通、电下地、管输水”的标准进行规划。
更多项目信息请下载附件: